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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社区养老 > 新疆试点推行“物业服务+养老服务”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模式
日前,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实施方案》。《方案》提出,试点推行“物业服务+养老服务”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模式。鼓励物业服务企业组建专业化养老服务队伍,配置智慧养老服务设施,丰富居家养老服务内容。
支持乡镇级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增加养老服务指导功能,将专业养老服务延伸至村级邻里互助点、农村幸福院和居家老年人。构建城乡老年助餐服务体系,试点一批标准化村(社区)老年食堂(助餐点),重点补齐农村、远郊等助餐服务短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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