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关于我们

推动物业服务企业发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


太和智慧养老管理软件系统助力您的养老管理
热线联系:18610556298(微信同号) 廖先生

      为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充分发挥物业服务企业常驻社区、贴近居民、响应快速等优势,推动和支持物业服务企业积极探索‘物业服务+养老服务’模式,切实增加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有效供给,更好满足广大老年人日益多样化多层次的养老服务需求,着力破解高龄、空巢、独居、失能老年人生活照料和长期照护难题,促进家庭幸福、邻里和睦、社区和谐,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民政部等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推动物业服务企业发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的意见》。

      《意见》要求,补齐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短板;推行‘物业服务+养老服务’居家社区养老模式;丰富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内容;积极推进智慧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完善监督管理和激励扶持措施。

      补齐居家社区

      养老服务设施短板

      《意见》提出,要从四个方面,补齐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短板。

      一是盘活小区既有公共房屋和设施。

      清理整合居住小区内各类闲置和低效使用的公共房屋和设施,经业主共同决策同意,可交由物业服务企业统一改造用于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政府所有的闲置房屋和设施,由房屋管理部门按规定履行程序后,可交由物业服务企业用于居家社区养老服务。

      鼓励物业服务企业与房地产开发企业协商,将开发企业自持的房屋改造为养老服务用房,允许按照适老化设计要求优化户均面积、小区车位配比等指标,相关建设工程应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和消防安全管理要求。

      二是保障新建居住小区养老服务设施达标。

      新建居住小区应落实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建设要求,按照相关政策和标准配套建设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并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对缓建、缩建、停建、不建养老服务设施的项目,在整改到位之前不得组织竣工验收。支持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发展养老服务设施。加强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设计、施工、验收、备案等环节的监督管理,保障设施建设达标。

      三是加强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布点和综合利用。

      按照集中和分散兼顾、独立和混合使用并重的原则,完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布点。在老年人较多的若干相邻小区,集中建设老年服务中心,可交由物业服务企业为老年人提供全托、日托、上门、餐饮、文体、健身等方面的服务,提高养老设施使用效率。因地制宜多点布局小型养老服务点,作为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的有效补充,方便小区老年人就地就近接受服务。

      四是推进居家社区适老化改造。

      支持物业服务企业根据老年人日常生活和社会交往需要,进行增设无障碍通道、加装电梯等设施适老化改造,以及提供地面防滑、加装扶手、消除地面高差等居家社区适老化改造。

      物业服务+养老服务

      《意见》提出,要推行“物业服务+养老服务”居家社区养老模式。具体来说,包括:

      一是养老服务营收实行单独核算。物业服务企业开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应当内设居家社区养老服务部门,专门提供助餐、助浴、助洁、助急、助行、助医、照料看护等定制养老服务,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制度,对社区养老服务的营业收支实行单独核算。

      二是支持养老服务品牌化连锁化经营。支持物业服务企业根据自身条件,结合养老需求,成立独立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实现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规模化、品牌化、连锁化经营。物业服务企业已经取得居家

我要评论已有0条评论 共0人参与
最新评论
养老资讯
最新动态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