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居家养老 > 保障居家养老服务,看看南昌怎么做!
今天上午,
《南昌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贯彻落实情况
新闻发布会顺利召开!
南昌市自2004年进入老龄化社会以来,老年人口逐年增加,老龄形势日益严峻,呈现高龄化、失能化、空巢化、未富先老化“四化叠加”趋势。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构建养老、孝老、敬老政策体系和社会环境,推进医养结合,加快老龄事业和产业发展。2019年,经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25次会议通过、江西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16次会议批准,《南昌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去年12月17日颁布,今年1月1日起施行。
全市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在市委的坚强领导、市人大的高度重视、市政府的高位推动和各县区各部门的共识共为下,按照《条例》精神和要求,强化政策创制,完善服务设施,扩大服务内容,提升服务质量,着力构建全方位、多层次、优质化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
贯彻落实条例阶段性工作情况如何呢?
一起来了解下吧!
强化三大保障
一是政策保障更优
市级层面:根据《条例》精神,积极完善落地政策,明确了设施建设、财税支持、运营管理、质量提升、医养结合和人才队伍建设等举措,将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落实情况纳入政府绩效考核范围。
县(区)层面:各县区政府结合实际,相继制定了贯彻落实《条例》的具体政策。
乡级层面:加大政策宣传引导,印发宣传册500本,通过召开会议、座谈、调研等形式组织开展《条例》的宣传培训。2019年12月,市政府会同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宣传、解读《条例》,营造尊老、孝老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是资金保障更实
制定了《南昌市养老服务事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明确了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及运营补助、居家养老服务补助和养老服务人才补助的申报条件、申请流程、资金来源等内容。2020年,市级财政共安排5700万用于养老服务工作,其中2900万元用于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2000万用于开展助餐服务,800万用于支持养老服务机构建设运营补助。2019-2020年,我市共安排市级福彩公益金5850万支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推动示范性居家养老服务站点建设、开展全市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等工作。
三是设施保障更全
全市共有城乡各类居家养老服务中心1227家,其中,各类养老机构121家、城镇设施319家;农村颐养之家787家,建制村覆盖率达70.07%。全市配建养老服务用房项目共计76项,配套居家养老服务用房面积总计10.18万平方米。各县区通过资源整合,将闲置的医院、学校、活动中心等转变用途,改造成养老服务机构。2019年共建成42个社区养老服务站,打造家门口的“养老院”,为居家老人提供专业化上门服务。
创新三大模式
一是运作模式项目化
家庭养老病床和适老化设施改造被列入全市重大重点项目,将政府购买服务与两大重点项目共同推进。解决南昌市80周岁以上重度失能老人在家护理难题,改善失能老人及其家庭成员生活质量,深入推动医养结合。下一步,将在全市范围内选择符合条件的五类人群开展家庭适老化改造和家庭养老病床配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