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老龄事业 > 四川省老龄办确定2012年工作要点
一是认真贯彻全国第三次老龄工作会议精神,推动各级政府把发展老龄事业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列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加大老龄事业投入,及时解决老龄工作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二是推动《四川省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和各地老龄事业“十二五”规划出台,并协调督促落实规划任务。
三是适时启动第四轮敬老模范县(市、区) 创建工作,加强对各市(州)创建工作的指导。
四是协调出台《四川省“十二五”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积极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基本建立起与人口老龄化进程相适应、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协调,以居家养老管理系统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支撑,资金保障与服务提供相匹配,无偿、低偿和有偿相结合,具有中国特色符合四川实际的养老服务体系。
五是扎实开展“敬老月”活动。
六是进一步加强老龄宣传工作,提高全社会对人口老龄化严峻性、特殊性和紧迫性认识,增强全社会的老龄意识和敬老意识。
七是维护老年人权益。完善老年维权网络和法律援助体系,把高龄、空巢、失能老年人列为社会维权服务重点对象,加强对养老机构服务质量的检查、监督,维护老年人的生活质量与生命尊严,杜绝歧视、虐待老年人现象,切实保障老年人权益。
八是在各级涉老职能部门、公共服务窗口行业、基层为老服务组织中开展“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使老年人权益得到更好保障,老年人生活质量得到进一步提高,努力形成尊老敬老的良好风尚。
九是深入开展老龄问题调查研究,完成《基于四川省第六次人口普查基础上的人口老龄化30年预测》、《四川城乡老年人生活状况追踪调查》等课题的调研报告。
十是抓好老年教育。尽快制定出台《四川省老年教育发展“十二五”规划》,继续抓好老年大学评估定级工作,进一步促进全省各级老年大学的交流。
十一是抓好基层老年人协会建设,充分发挥基层老年协会的作用。
十二是加强老龄工作队伍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