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县直有关单位:
今年10月5日是重阳节,也是我省第23届“老年人节”,全国老龄委将10月1日至31日定为全国“敬老月”,为弘扬中华传统“敬老、爱老”的优良传统,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形成全社会都来关爱老年人的良好风尚,现将市老龄委[2011]9号文件《关于开展“敬老月”活动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认真开展敬老月活动,进一步推进我县老龄工作和老龄事业的健康发展。活动结束后,请各乡(镇)、街道将工作总结于11月2日前报县老龄委办公室(县民政局社会事务科)。
二○一一年九月十三日
关于开展“敬老月”活动的通知
长老字〔2011〕9号
各区、县(市)老龄委、市直有关单位:
今年10月5日是重阳节,也是我省第23届“老年人节”,全国老龄委将10月1日至31日定为全国“敬老月”,根据《全国老龄办关于2011年开展“敬老月”活动的通知》(全国老龄办发〔2011〕4号)和湖南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关于开展“敬老月”活动的通知》精神,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将我市开展“敬老月”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宗旨
“敬老月”活动的宗旨是“关爱老人、构建和谐”。通过开展“敬老月”活动,进一步深入贯彻党和政府老龄工作的方针政策,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宣传我国人口老龄化的严峻形势和应对挑战的对策措施,弘扬尊老敬老、爱老助老的优良传统,增强全社会的老龄意识和敬老意识,营造文明和谐的社会氛围;广泛组织和动员有关部门、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家庭和个人,从自身做起,从身边事情做起,为老年人办实事,做好事,献爱心,让广大老年人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安享晚年幸福生活。
二、活动主题和时间
“敬老月”活动主题:“敬老助老,从我做起”。
活动时间:10月1日至10月31日。
三、活动内容
活动主要包括走访慰问送温暖活动,为老志愿服务活动,老年维权活动,老年文化体育活动,老龄宣传活动等五项内容。
四、活动安排
(一)隆重举行“敬老月”启动仪式
我市将于2011年9月28日上午8:30分在滨江风帆广场举行“庆祝老人节”暨“敬老月”启动仪式,届时请市老龄委顾问张惠民、王克俭、杨宏、郝全、刘湘皋等老领导和省老龄委、市政府的领导参与;请市领导致词并宣布“敬老月”活动正式启动。
(二)继续开展“金秋惠老”慰问活动
“敬老月”期间,继续开展以走访特困、高龄、空巢、残疾和灾区老年人为重点的走访慰问送温暖活动,切实关心老年人生活,倾听他们的心声,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让他们切身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
(三)开展老年人文化体育活动
“敬老月”活动与我市“枫林爱晚老年文化艺术节”活动紧密联系,我们将举办一系列老年文化体育活动,其活动内容主要有:文艺调演、红歌大赛、书画摄影赛、民间工艺作品赛、服饰模特大赛、街舞风采大赛,海峡两岸名家孝道诗会等,以展示我市老年人积极健康向上的精神面貌,并组织专家讲演团,开展“老年人健康周”活动,深入到全市社区、企事业单位,为老年人送去党和政府敬老爱老的政策与关怀,为老年人传授身体健康和心理健康的科普知识,在此期间,我们将组织开展“快乐老人健康游”活动。
(四)继续开展为老服务志愿者活动
“敬老月”期间,我们将组织全市各社区居民、青年学生、机关干部以及社会各界志愿者走进老年机构和老年家庭,提供家政、照料、护理、信息咨询、心理疏导、法律维权等志愿服务活动,同时发挥老年群体组织和老年志愿者的作用,鼓励低龄老年人为高龄病残老年人提供志愿服务。
(五)开展老年维权活动和老龄宣传工作
“敬老月”期间,我们将联合湖南经视《幸福来敲门》开辟老年人栏目专场,重点宣传老年人法律法规、政策理论、老年人健身、养生要点,长沙市老龄事业的典型单位和个人典型事迹,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宣传力度,积极开展对老年优待政策和有关涉老政策落实情况的执法检查,切实把各项惠老和老年优待政策落到实处,及时解决老年人优待政策落实过程中的突出问题,通过报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网络等媒体开展“敬老月”专题宣传,强化全社会尊老敬老意识,加大对我国人口老龄化严峻形势的宣传,加大对“孝”文化的宣传,激发全社会参与敬老助老活动的热情,各涉老部门为老服务组织,服务窗口行业,要深入开展“敬老文明号”的创建活动。在开展“敬老月”活动中,要把敬老爱老、助老主题教育活动,创优争先活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和我市开展的各项为老服务活动,特别是我市开展的农村综合性老年福利服务机构示范建设工程等有机结合起来,力求取得好的成效。
五、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务求实效
各地要把开展“敬老月”活动作为促进代际和谐,构建和谐社会,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做到工作有部署、落实有措施、活动有成效。各级老龄办要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