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老龄事业 > 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老龄工作有关规定
1、服务对象
户籍在我区管辖范围内的60岁以上的老年人。
2、、服务内容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开展好"六个老有"服务;
(2)、办理老年人优待证。
3、服务程序
(1)、对群众来信来访中反映出的问题,及时与乡镇老龄委及有关单位联系,并配合解决好;
(2)、对申办"老年证"的,及时审核,上报市老龄委汇总。
4、服务时限
(1)、对群众反映出的涉及"六个老有"方面的问题,能解决的当即解决,暂时不能解决的,会同有关部门,七日内必须给予答复,一般情况下,十五日之内必须解决。
(2)、对申办老年证的,及时与市联系,一般情况下,一周内办理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