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全国老龄办《关于建立健全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等老年人补贴制度的通知》(财社〔2014〕113号)以及《北京市居家养老管理系统服务条例》规定,我市将要建立老年人能力评估和困难失能老年人补贴制度。
目前,市民政局、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已经根据民政部2013年8月发布的《老年人能力评估》行业标准(MZ/T 039-2013),编制了《北京市养老服务需求评估表》,并将引入社会评估单位对全市困难、高龄等老年人开展能力评估。为加强对评估质量的监督管理,现公开征集评估质量督导机构信息,基本条件如下:
1.具备事业或社会团体法人资格,以医疗或养老服务作为主要业务,取得从事医疗或养老服务的行政许可。
2.从事并熟悉老年人能力评估工作。
3.具有市级以及各区县的机构网络体系。
4.本机构具备一定数量从事评估质量监督管理的医疗、养老服务、社会工作专业人员。
请有意愿参与此项工作的机构将本单位信息于9月22日前发送至:bjlaoling@163.com。
北京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9月15日
联系人:常勇,电话:653954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