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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3年“敬老月”活动的通知(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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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街道办事处、区城改办、区级各成员单位、各涉老团体:


  今年10月13日(农历九月初九)是我国传统的敬老节日重阳节,也是新修订的《老年法》颁布实施后的第一个法定“老年节”,为了进一步弘扬中华民族敬老、爱老、助老的传统美德,唤起全社会对老龄工作的重视和对老年人的关怀,营造全社会敬老爱老的良好氛围,按照西安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关于开展2013年敬老月活动的通知》(市老龄委发[2013]12号)要求,区老龄委决定在老年节期间,组织开展全区“敬老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宗旨


  “敬老月”活动的宗旨是“关爱老人 构建和谐”。通过开展“敬老月”活动,深入贯彻党和政府老龄工作的方针政策,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让广大老年人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宣传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各项措施,进一步弘扬尊老敬老、爱老助老的优秀传统,营造文明和谐的社会氛围;广泛组织和动员区级有关部门、事业单位以及社会组织、居民家庭和个人,从自身做起,从身边事情做起,真心实意为老年人办实事、做好事、献爱心,让广大老年人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安享晚年幸福生活。


  二、活动主题和时间


  “敬老月”活动的主题是“贯彻老年法 造福老年人”。活动时间为:2013年10月1日至10月31日。


  三、活动内容


  (一)深入开展敬老、爱老、助老宣传活动。


  各成员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区城改办要把做好老龄宣传工作作为敬老月活动的一项主要内容,认真贯彻落实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以维护老年人权益为重点,切实把各项惠老优待政策落到实处。10月11日由区老龄办在兴庆公园设立中心主会场,举行敬老月活动启动仪式,各街道办事处、区城改办选择20个社区设立宣传站,深入宣传有关《老年法》及老年人优待政策,宣传“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为老年人发放宣传资料、提供法律咨询、健康义诊等,使《老年法》宣传活动丰富多彩、扎实有效地开展。要广泛开展尊老敬老文化进学校、进社区、进机关、进企业系列宣传活动,通过开展敬老文化征文、做一件为老实事、老年人优待措施、敬老文化墙、开辟社区老龄宣传栏、张贴敬老标语等多种形式,积极倡导“感恩父母、孝敬老人、共创和谐”的新理念。开展“碑林区十大孝亲敬老之星”、“碑林区十大健康老人”评选活动,树立尊老敬老爱老先进典型,展现健康老人风采,大力宣传尊老敬老传统美德,形成家庭和睦、代际和顺、社会和谐的新风尚。


  责任单位:区老龄办、区民政局、区委宣传部(文明办)、区司法局、区教育局、区旅游局、各街道办事处、区城改办


  (二)广泛开展为老人送温暖活动。


  在“敬老月”期间, 各成员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区城改办要积极配合开展慰问活动,关心老年人的生活,倾听老年人心声,帮助老年人解决实际困难。其中市民政局、市老龄办、市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市慈善会慰问老党员、老劳模、老社区干部、基层老年协会会长和困难老年人30名,每名老人慰问金500元;区老龄办、区民政局开展“为困难老人送温暖”活动,慰问辖区特困高龄老人500名(含百岁老人19名),每名老人慰问金300元;其他各成员单位也要结合自身职能,开展专项慰问活动。


  责任单位:区老龄办、区民政局、区老干局、区总工会


  区计生局、各街道办事处、区城改办


  (三)积极开展老年文化体育活动。


  各成员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各社区要积极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健康有益的老年文化体育活动。要依托老年文化活动场所和老年群众文化组织大力开展社区老年文化体育活动,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在“敬老月”期间,各街道、区城改办要积极组织辖区老年艺术团队参加“2013年第二届中国原点中老年文化艺术节”活动,区文体局要指导组队参加西安市各项老年文艺体育比赛。


  责任单位:区文明办、区文体局、区老干局、各街道办事处、区城改办


  (四)积极开展老年健康促进活动。


  区卫生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各社区要高度重视老年健康促进工作,广泛开展老年健康教育,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开展老年疾病防控知识的宣传,组织老年人进行个人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要重视老年精神关怀和心理慰藉,重点关注高龄、空巢、患病等老年人的心理健康状况。鼓励为老年人的家庭成员提供专项培训和支持,充分发挥家庭成员的精神关爱和心理支持作用。同时,老年节前夕配合市老龄办、市卫生局继续开展“银铃行动”医疗义诊进社区活动,聘请老医疗专家深入社区,免费为老年人提供健康咨询及义诊活动。


  责任单位:区卫生局、各街道办事处、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五)组织百名老人观古城新貌。


  组织百名有突出贡献及部分困难老人参加观古城新貌活动。为体现区委、区政府对老年人的关爱,在“敬老月”期间,区老龄办、区民政局将组织100余名有突出贡献及部分困难的老年人考察游览我市部分特色景点,让老年人共享西安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责任单位:区老龄办、区民政局、各街道办事处、区城改办


  (六)大力开展为老志愿服务活动。


  各成员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区城改办要把开展为老志愿服务活动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与“创建文明城市”结合起来,与培养志愿服务精神、弘扬尊老助老传统结合起来。各有关部门要积极组织辖区驻地单位、青年志愿者、社区义工等集体或个人,深入困难孤寡老人家中及辖区各老年公寓,开展各具特色、形式多样的敬老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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