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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5个方面做好疫情期间养老机构老龄人就医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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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机构在疫情防控期间实行封闭式管理。为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养老机构入住老龄人就医服务工作,黑龙江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下发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养老机构老龄人就医指南》。

据了解《指南》明确了5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密切关注老龄人健康状况。包括每天测量体温,随时询问观察老龄人身体状况,提醒慢性疾病老龄人规律服药,不擅自预防性服药。二是妥善处置老龄人生病情况。对患常见慢性基础疾病、一般性疾病、有感冒症状但没有流行病学史的老龄人,应在机构内治疗而不建议外出就医;老龄人出现慢性病急性加重或突发急病,应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送医。三是对老龄人出现新冠肺炎可疑症状,且不排除有流行病学史的,应立即执行隔离观察并及时送医排查。四是对被确诊为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的老龄人,应立即送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同时向相关部门报告,按规定对密切接触者和环境采取相应措施。五是对去医疗机构就诊(治愈)后返回养老机构的老龄人,需经隔离观察无异常后方可入住。

指南明确,老龄人出现慢性基础疾病时可采取上门诊视等方式保守治疗,不建议外出就医。老龄人常用药物由家属、机构通过委托取药、代购等方式解决。若出现慢性病急性加重或突发急病,养老机构应当立即实施力所能及的抢救措施,同时拨打120急救电话送医,并及时通知老龄人家属。此外,新冠肺炎老龄人治愈后需返回养老机构的,应当隔离观察14天,无异常后方可入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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