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省卫生健康委获悉,7月20日,我省出台《关于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建立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两个文件的核心都是为加快推进医养结合、构建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提供政策支撑,指明发展路径。
为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等12部门印发的《关于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卫老龄发〔2019〕60号)精神,积极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更好满足全省老龄人健康养老服务需求,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省卫生健康委、省发展改革委等10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的实施意见》。意见从推动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有效衔接、大力发展云南特色医养结合产业、深化医养结合“放管服”改革、构建医养结合政策支持体系四个方面着眼,提出了夯实居家养老医疗服务基础、提升社区医养结合服务能力、深化医疗卫生机构和养老服务机构签约合作、增强医疗卫生机构老年健康服务功能等17项措施,并确定了每一项工作负责的部门和单位。
由省卫生健康委、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等7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建立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旨在解决我省老年健康服务体系不健全,有效供给不足的问题,加快建立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满足老龄人日益增长的健康服务需求。意见分为目标要求、基本原则、主要任务、保障措施四个方面的内容。意见明确:大力发展老年健康事业,着力构建包括健康教育、预防保健、疾病诊治、康复护理、长期照护、安宁疗护的综合连续、覆盖城乡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推动健康老龄化,满足老龄人健康服务需求,助力打造世界一流“健康生活目的地”牌。到2022年,全省老年健康相关制度、标准、规范基本建立,老年健康服务资源配置更趋合理、机构数量稳步增长、服务内容更加丰富、服务质量明显提升、服务队伍逐步壮大,综合连续、覆盖城乡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基本建立,老龄人的健康服务需求得到基本满足。意见提出了六项主要任务以及五项保障措施。每一项任务都有细化的指标,以及2022年要实现的目标。
据不完统计,2019年,我省60岁以上老龄人口692万左右,占总人口比重为14.24%,65岁以上老龄人口473.7万,占总人口比重为9.75%。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康复、中医、心理咨询等特色专科建设迈出坚实步伐,65岁以上老龄人每年享受健康管理,建立了健康档案,居家、社区养老的老龄人充分享受了良好的医疗服务。昆明市、曲靖市、西双版纳州被确定为第二批国家级医养结合试点单位,官渡区、安宁市等19个县(市、区)和单位为省级医养结合试点,开展了107个州市级和县级试点,全省医养结合机构总数达到99家,为织密全省老龄人健康养老保障网奠定了坚实基础。在此基础上,两个意见的出台,为加快推进医养结合、构建我省老年健康服务体系进一步夯实了四梁八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