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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嘉峪关市民政局多措并举,不断提升老龄人幸福感和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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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2日,我市召开新闻发布会。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市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主任窦泉同志介绍了我市养老服务事业发展情况,并回答了记者提问。

  尊老爱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切实体现。近年来,嘉峪关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立足市情,积极创新,探索形成“机制保障、康养引领、居家基础、社区依托、机构补充、城乡统筹、市场运营、信息支撑”的养老服务模式,全市老龄人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大幅提升。

  机制保障,构建养老服务工作格局。市委、市政府把养老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重要议事日程,成立由市委副书记、市长任组长,常务副市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15个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市养老服务工作领导小组,高站位谋划布局,高质量推动落实。出台《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和《居家养老服务实施办法》等“1+13”政策制度,建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机制。

  康养引领,把牢养老服务发展方向。推动康养医养深度融合,实现养老机构“医养结合”全覆盖,康乐寿医护养老院获评“甘肃省首批医养结合示范机构”。全市4家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全部开通绿色通道,为老龄人提供预防、保健、治疗、康复、护理和安宁疗护“六位一体”“五保障四优先”的健康管理服务。推广家庭签约医生健康服务机制,实施阿尔茨海默病干预计划。健全完善养老保险制度,筑牢养老保障防线。

  居家基础,夯实养老服务事业根基。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开展人性化、亲情式养老服务,分类别为老龄人提供每月50—800元服务补贴,累计发放补贴资金9205余万元。63个居家养老服务网点覆盖全市城乡社区镇村,为老龄人提供生活照料、健康医疗、文化娱乐、亲情陪护、精神慰藉、临终关怀等精准、便捷、高效的居家养老服务。

  社区依托,拓展养老服务空间外延。整合31个城市社区综合服务场所,建设功能完善的养老服务阵地——日间照料中心。创建社区“幸福苑”示范点和互助养老“时间银行”品牌试点工作,城乡社区养老设施覆盖率100%。基层老年协会实现城乡社区全覆盖,结合“三社联动”开展敬老志愿活动,坚持共建、共治、共享,打造“15分钟养老服务圈”。

  机构补充,织密养老服务保障网络。建设了市社会福利院、儿童福利院、农村中心敬老院“三院联建”以及康乐寿医护养老院、人民社区幸福苑等项目,累计投入资金8000余万元。全市现有养老机构9家,设置床位717张,累计拨付建设运营补贴742.9万元,投入福彩公益金、慈善救助金1000余万元用于支持养老机构发展。

  城乡统筹,破解养老服务发展瓶颈。参照城市“爱心午餐”补助标准,为农村老龄人配送爱心食品,75岁以上老龄人享受服务率100%。建设“不离乡土、不离乡邻、不离乡情”的孝老饭庄,打造老年人愿意来、留得住、有幸福感获得感的精神家园,相关做法被《学习强国》等媒体宣传推介。织紧织密服务网络,设置镇村理发服务点、食品配送点、嵌入式幸福苑,“家门口养老”让农村老龄人幸福满满。

  市场运营,激发养老服务消费活力。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引导社会资本投资养老服务领域,实行“政府补贴+孝善基金+个人自付”服务购买方式,制定了12类160元到3800元不等的包月服务套餐,满足了老龄人个性化需求,形成个人付费购买养老服务的市场机制,激发老年群体消费活力。

  信息支撑,推动养老服务提质增效。建立“互联网+智慧养老”模式,充分借助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网等信息技术和产品,投资390万元,倾力建成“一网、一端、一微”三位一体信息化养老服务体系,实现了“线上响应、线下服务、全程监管”的智慧化养老模式,有效破解为老服务“最后一公里”难题,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嘉峪关样本”服务更加高效便捷,监督更加精准有力。

  当前,我市养老服务工作尽管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与新形势新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新期盼相比,还存在一些不足。如:养老队伍不稳定、服务水平不高、养老培训力度不够、日间照料中心运营不足等短板依然存在。

  新时代、新起点,嘉峪关市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持续坚持雪中送炭和锦上添花相结合,突出重点和适度普惠相结合,资源整合与破题攻坚相结合,改革试点和综合配套相结合,不断创新思路、强化措施,精准施策、靶向攻坚,着力推动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协同发展,完善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保障老龄人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乐、老有所为。重点抓好提升居家养老服务层次、拓宽社区养老服务范畴、提高机构养老服务质量、普及医养结合服务模式、推动智慧养老产业发展、激发老年群体消费活力、完善老龄人关爱服务体系、加强养老服务行业监管八个方面的重点工作,真情谱写养老事业科学发展的幸福美好新篇章。

  居家养老服务对象和补贴标准相关政策是怎样的?

  (一)服务对象

  以高龄、生活不能自理、计生特扶家庭老龄人为重点,划分为A、B、C三类:

  1.A类老龄人:85周岁(含,下同)以上老龄人。

  2.B类老龄人:80-84周岁老龄人,70-79周岁生活不能自理老龄人,65周岁以上计生特扶家庭老龄人。

  3.C类老龄人:75-79周岁老龄人。

  养老服务对象以外的本市户籍老龄人和非本市户籍常住老龄人也可自愿出资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农村户籍老龄人在市区有固定居所的,可享受城市同等条件居家养老服务待遇。

  (二)补助标准

  设立“孝善基金”。养老服务对象在享受政府补助标准的基础上,按照“子女自愿交纳+居家养老服务再予补助”的原则,通过“孝善基金”提高补助标准,不交纳不补助。政府补助和“孝善基金”补助部分当月清零不累计结算,子女交纳部分累积使用。

  用餐服务采取“政府补助+个人自付”方式,个人自付部分金额预存入账户后,激活政府补助,缺少自付金额不得申请爱心午餐。A、B类老龄人每天申请1次,当日未申请视为自动放弃;C类老龄人每月申请8次。政府补助当月清零不累计结算,个人交纳部分可以累积使用。

  按服务对象类别确定补助标准:

  1.城市老龄人

  (1)A类,上门服务每人每月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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