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6日,山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进一步优化老龄人优待政策新闻发布会,省政府办公厅副主任张连三介绍有关情况,省卫生健康委副主任吴向东、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司家军、省文化和旅游厅副厅长胡上山就《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老龄人优待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有关内容回答了记者提问。
《通知》坚持以老龄人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本着创新突破、提标扩面、量力而行、便捷服务的原则,分别从优待对象、方式和内容三个方面做出了规定。优待对象方面,提出我省及省外来鲁的60周岁(含60周岁)以上老龄人,不分国籍、不分地域,一律同等享受优待政策。优待方式方面,提出老龄人凭居民身份证、老龄人电子优待证(将于2021年推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护照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颁发的老龄人优待证中任何一种有效证件,均享受《通知》规定的老龄人优待政策,实现各市互认、省内通用。优待内容方面,提出6项优待政策:一是免费乘坐城市公共交通工具。二是半价乘坐政府投资建设的国有景区内的观光车、缆车等代步工具。三是优先就诊、化验、检查、交费、取药,优先安排住院;省外老龄人来鲁旅行期间突发疾病的,医疗机构提供急诊“绿色通道”。四是免购政府兴办或支持的公园、景点门票,社会力量兴办的公园、景点,七十周岁以上免购门票,不满七十周岁半价购买门票。五是免费进入公共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科技馆、美术馆、展览馆、纪念馆等场所。六是按照时段免费或半价进入政府兴办或支持的公共体育健身场所健身。上述规定,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各市、县(市、区)也将研究出台切实可行的落实措施,确保老龄人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同现行优待政策相比较,《通知》主要体现了三个方面的优化:一是在优待对象上实现扩面。明确了不分国籍、不分地域,一律享受本通知规定的优待政策。在全省形成只认年龄、不限户籍的优待共识,体现服务“均等化”。二是在优待方式上更加便捷。为减轻老龄人办证、补证负担,兼顾老龄人的生活习惯及省外来鲁老龄人实际情况,在全国率先采取6证任选其一即可享受优待政策,最大限度实现优待方式便捷化。三是在优待内容上不断优化。将60周岁以上老龄人全部纳入免费乘坐城市公共交通工具的优待范围,实现老龄人优待“全员化”。这一政策的实施,较现行优待政策规定的年龄降低了5岁,仅我省享受该项政策的常住老龄人就增加了近740万。同时,乘坐景区内观光车、缆车,省外来鲁老龄人突发疾病接受急诊“绿色通道”方面也有了新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