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云南省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办公室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9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9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96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预算数减少0.04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中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比2016年预算数减少0.04万元,主要原因是:云南省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办公室不断完善公务用车使用,严格执行公务用车“定点保险、定点维修、定点加油”的制度。认真配合公务用车管理领导小组开展公务用车专项治理工作。经费主要用于保障今年募(筹)资金、助老济困等工作拟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附件:云南省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办公室“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2017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