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6月14日,辽宁省老龄办在沈阳举行“2015年辽宁省老年人口信息和老龄事业发展状况”新闻发布。省老龄委各成员单位联络员、驻沈阳部分新闻媒体记者参加会议,省老龄委副主任、省老龄办主任马艳竞同志出席新闻发布会并讲话。
新闻发布会期间,公布《2015年辽宁省老年人口信息和老龄事业发展状况报告》(以下简报《报告》),传达学习中央、省委省政府等领导同志关于加强老龄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总结部署工作任务。
《报告》在第一部分中,介绍辽宁省老年人口总量、地区和城镇老年人口比例、年龄构成等,客观地分析了老龄化形势。《报告》称,截止2015年末,全省户籍总人口为4270.8万人,60周岁及以上户籍老年人口879.0万人、占总人口20.6%,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567.2万人、占总人口13.3%。(一)从老年人口发展形势看,主要显现出:一是老年人增长较快。与2014年相比,老年人口增加41.7万人,增长率为5.0%,预计到2020年老年人口将超过1000万人。二是人口老龄化程度较高。2015年末,全省老年人口与全国老年人口占总人口的16.1%相比,高出4.5个百分点。沈阳、大连、鞍山、抚顺、本溪、丹东、营口和阜新等8个市均超过20%。三是高龄老年人占比增多。随着经济发展,生活、卫生条件改善,高龄老年人数量不断增多。2015年末全省80周岁及以上高龄老年人口为115.8万人,占老年人口13.2%,比2014年高出1.7%。四是失能化、空巢化现象较突出。2015年末失能、半失能老人112.8万人,占老年人口12.8%。由于独生子女家庭逐步进入老龄化、家庭结构变化、少子家庭增多、人员流动大等因素,致使空巢老年人有所增多。2015年末全省空巢老年人375.6万人,占老年人口42.7%。(二)从老年人口分布看,一是大城市老年人口相对较多。沈阳、大连2个市老年人口均超过百万人,分别达到161.4万人、136.0万人,占全省老年人口33.8%;盘锦市最少,为24.3万人,占全省老年人口2.8%。二是中东部地区老年人口占比较高。沈阳、大连、鞍山、丹东4个市口老龄化程较高,分别为22.13% 、22.92%、22.28%、22.88%人;锦州市老龄化程度最低,为17.1%。三是城镇老年人口多于农村老年人口。在全省879.0万人老年人口中,城镇老年人口为473.2万人、占老年人口53.8%,农村老年人口为405.8万人、占老年人口46.2%。这与辽宁省推进城镇化建设息息相关。(三)从老年人口年龄构成看,60-69周岁老年人口占比较多,为519.4万人,占老年人口59.1%;70至79周岁老年人口 243.8万人,占老年人口27.7%;80至89周岁老年人口103.7万人,占老年人口11.8%;90至99周岁老年人口12万人,占老年人口1.4%;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1655人,占老年人口0.02%。(四)从老年人口性别构成来看,男性为414万人,占老年人口总数的47.1%;女性为465万人,占老年人口总数的52.9%。其中1655人百岁老年人中,男性547人,女性1108人,男女比为1:2。无论低龄老年人还是高龄老年人,女性占比多于男性。(五)从老年人口健康状况来看,因年龄增长,常见病、多发病的发病比例增高,老年人健康状况不容忽视。2015年末,全省老年人口中健康老人448.3万人,占老年人口51.0%;患有老年慢性病和其他疾病的老人430.7万人,占老年人口49.0%。
《报告》在第二部分中,介绍辽宁省养老、医疗、服务保障以及老年人权益维护、文体教育等老龄事业发展状况。在养老保障方面,2015年末全省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为1780.2万人,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连续十一年增长,养老金月人均达到2178元。在最低生活保障方面,2015年末全省共有低保对象151.3万人,其中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有46.2万人,城市低保平均标准每人492元/月,农村低保平均标准每人3442元/年。在医疗保障方面,2015年末全省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人数为2396.2万人,其中退休人员597.7万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人数为1949.0万人。为372.9万名老年人建立健康电子档案。在养老服务机构建设方面,2015年末全省各类养老机构达到1735家,养老床位总数25.1万张,千名老人拥有床位达到30张。在居家养老与基层老年协会建设方面,2015年末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283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2905个,农村互助幸福院2625个。省财政下拨400.0万元经费,推进基层老年协会规范化建设和管理,目前14868个村、社区建立基层老年协会,建会率达到94.0%,登记备案率为100%。在老年人权益保障方面,2015年末全省25.2万人老年人享受高龄津贴。各市及所属县(市、区)老龄办均有负责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人员,面向社会公开老年人维权电话;乡镇(街道)普遍成立老年人维权工作站,省、市、县(市、区)建立老年人法律援助机构。在文教体育方面,全省市县共有老年大学、老年学校、培训中心等4226所,参加学习人数32.5万人。各类老年活动中心2502个,参加活动的老年人达到138.7万人。在老龄产业发展方面,2015年开展“关爱老年人健康工程”中,各级党委政府出资221.8万元为10万名城乡分散供养的特困老年人办理了意外伤害保险。辽宁省第二届国际老龄产业博览会在沈阳成功举办,现场交易额达300万元。在老龄宣传方面,全省780多个集体参与第二届“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10位老人被省委宣传部、省老龄办评为“辽宁好人·最美老有所为人物”;11家单位,被评为“全国老年法律维权工作先进集体”。
马艳竞同志指出,辽宁省老龄工作在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坚强领导下,在老龄委各成员单位齐抓共管、通力配合下,健全涉老政策法规、完善养老保障体系、加强养老服务建设、落实老年人权益、丰富老年人文体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工作,老年人获得许多实惠。如何推进辽宁省老龄工作,马艳竞同志强调,面对机遇和挑战,我们将攻坚克难、开拓创新,要以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和省委省政府等领导同志关于加强老龄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统揽,科学编制《辽宁省老龄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配合省人大做好《辽宁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修订,进一步推进实施关爱老年人健康工程,抓好惠老优待政策贯彻落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深化“敬老文明号”创建、“敬老月”活动、敬老典型培育、“银龄行动”等老龄品牌工程,大力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筹备召开辽宁省第三届老龄产业博览会,为老年人创造更多福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