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全市老龄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在省老龄委和老龄办的关心支持以及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坚持“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的老龄工作方针政策,以全面贯彻落实省、市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为重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强化措施,履行职责,推动老龄工作取得了新成绩。
一、老年人口基本信息
1、老年人口基本情况
截止2015年底,全市户籍总人口319.86万人(其中:农村人口209.88万人),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53.00万人(男性26.99万人、女性26.01万人;农村老年人口32.04万人),占总人口的16.57%;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35.71万,占总人口的11.16%;7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23.73万人,占总人口的7.42% ;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8.32万人,占总人口的2.60% ;9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1.01万人,占总人口的0.32%。全市有空巢老人14.46万人,占老年人口的27.27%。此外,全市健在离休干部866人,比上年同期减少88人。其中,抗日战争时期入伍的100人,同比减少17人;解放战争时期入伍的766人,同比减少71人。
2、百岁老人情况
根据2015年申报百岁老人长寿营养补贴统计,全市共有百岁及以上老人99人,比上年同期增加9人,百岁老人占总人口数的万分之0.31。其中,男性百岁老人34人,占34.34%,女性百岁老人65人,占65.66%。延平区有百岁老人17人,居全市之首;顺昌县有14人,列第二;建瓯市有12人,列第三。全市百岁老人人数较多的乡镇:顺昌县双溪街道5人、延平区四鹤街道4人。目前全市年龄最大的是建瓯市南雅镇梅村吴墩自然村陈秀兰老人,她出生于1906年2月,今年110岁。
二、老龄事业发展状况
1、养老保障
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截至2015年底,全市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40.57万人,其中,企业退休人员13.62万人,纳入社会化管理人数13.62万人,社会化管理率达100%;社区管理人数11.80万人,社区管理率达87%。近年来,全市各级逐步加大了财政投入,逐年增加离退休费,全市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有了明显提高,目前,全市企业退休人员月平均基本养老金达2058.64元。当年,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余3.9267亿元。全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率和社会化发放率每年均保持100%。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截至2015年底,全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进一步完善,参保人数128万人,参保率达96.19%,有38万名老年居民(年满60周岁)领取养老金。2015年,各级财政共补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资金达4.62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2.06亿元,省级财政安排1.94亿元,市县财政安排0.62亿元。
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2015年,全市农村生育一子女或两女的计划生育家庭夫妇,60周岁后每年享受不低于1200元(其中低保户每年享受2400元)的奖励扶助金的家庭为11452人,兑现奖励扶助金1564.44万元。这项奖励共惠及11452人农村老年居民。
五保供养。2015年,全市共有“五保”对象7630人,人均月补助503元。其中,集中供养人数为1245人,集中供养率为16.3%。
2、医疗保障
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截至2015年底,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医
疗保险参保人数为42万人。其中,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退休人员达17.89万人,职工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报销比例83.8%;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13.36万人(不含建阳、邵武、顺昌,因这些县已实行城乡医疗保险一体化),其中60岁以上的老年人1.85万人,城镇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报销比例70.2%。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2015年,“新农合”筹资标准每人每年提高到470元。其中,个人缴费90元,政府补助380元。全市“新农合”受益面达到121%。“新农合”住院补偿封顶线提高到10万元,农民的实际保障水平提高到47.16%以上,次均住院补偿2408元,较上年增加4个百分点。此外,将急性心肌梗塞、脑梗塞等22类病种纳入农村居民重大病医疗保险范围,使农村居民重大疾病保障范围扩大到22类病种。
老年人健康管理。截至2015年底,全市累计建立并管理老年人健康档案26.3万份,开展老年人体检20.47万人次。进一步规范老年慢性病人员的管理,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辖区内65岁以上的老年人都有相对固定的责任医生负责其健康管理工作,并为患有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的老年人,建立专病管理档案。同时,不断加强对慢性病随访管理、用药咨询、健康指导等工作。
3、社会养老服务
居家养老。2015年,市、县财政为已建成的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给予每个每年不低于2万元的运营补贴;对农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给予每个每年不低于0.5万元的运营补贴。目前,全市共有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217个,设有日间照料室183个,有各类专兼职服务队伍357支、2699人。全市有居家养老服务场所的乡镇110个,建成农村幸福院320个、农村居家养老服务站7个,设有日间照料室145个,有各类专兼职服务队伍286支、2097人。
机构养老。2015年,省上资金和市财政共安排880万元,用于补助6个乡镇敬老院和4个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下拨235万元,用于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开办补助及床位运营补贴。到2015年底,全市有养老机构165家,床位12727张。其中:公办养老机构127家、床位7783张,民办养老机构38家、床位4944张。此外,拥有城市日间照料床位670张,农村日间照料床位640张。
4、老年人权益维护
法律援助。全市县以上有老年人法律援助站11个,139个乡镇(街道)都设有法律援助站,1637个村(居)设立法律援助联络员,形成了以法律援助机构为主导,社会团体、乡镇(街道)法律援助站积极参与,上下一致,纵横协调的老年人法律援助工作服务网络。2015年共有302名老年人获得法律援助。各级司法机关对涉老案件实行“四优先”,即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审结、优先执行。2015年各级司法机构共调解涉老纠纷案2469件,成功调解1774件。
老年优待。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