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依法维护的合法权益,保持家庭与社会的和谐稳定,潍坊市老龄办印发《关于在全市开展打击涉老洗脑式营销百日行动的通知》,确定从12月底至3月底在全市开展“打击涉老洗脑式营销百日行动”。
《通知》要求,各级有关部门要结合老龄工作实际,教育老年人自觉远离和抵制非法营销活动,切实保护好广大老年人的切身利益。
一是积极开展洗脑式营销行为摸底调查。积极发挥城乡社区老年协会贴近基层、面对老年人和了解实情的特点,组织老年协会开展社区走访摸底活动,了解有关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举报,当好执法部门的“信息源和情报员”。
二是积极开展对老年人的关爱活动。组织城乡老年协会开展走访困难和空巢老年人活动,帮助他们解决方面的实际困难。加大对空巢老年人的关爱力度,让老年人的精神不空虚,关爱不缺失,不给骗子温情洗脑的机会和空间。
三是积极开展集中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媒体的宣传主渠道作用,采取以案讲法和现身说法等形式,宣传洗脑式营销的社会危害性,提高老年人的防范意识。按照市政府要求,每个社区都要设立专栏,宣传涉老洗脑式营销的危害性。
四是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执法工作。结合老龄工作实际,积极做好配合与协调工作,做到信息共享,全力支持,发现苗头及时反馈到有关部门,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