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0日,2016年黑龙江省老龄办主任会议在哈尔滨市召开。会议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加强老龄工作的指示批示精神,全国老龄委第十八次全体会议及全国老龄办主任会议精神。研究分析老龄事业发展面临的形势,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省老龄办党组副书记、专职副主任李淑梅传达中央领导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并作重要讲话。省老龄办党组成员、副主任高玉萍传达全国老龄委第十八次全会精神及全国老龄办主任会议精神。省老龄办党组成员、副主任于学臣主持会议并作总结发言。
会议从联络协调、基层工作、宣传推动、老年维权等四方面回顾了2015年全省老龄工作情况,总结了工作体会,查找了不足和问题,客观地分析了“十三五”时期我省人口老龄化形势。
李淑梅主任指出,要科学研判我省“十三五”时期人口老龄化形势,主动适应新常态,凝聚全社会共识,积极开展应对人口老龄化行动。要进一步增强机遇意识、进取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坚定信心、顺势而为,将挑战和压力变为工作动力,将机遇和潜力化为实践成果,自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积极贯彻新的发展理念,认清形势,谋篇布局,全面推进“十三五”时期老龄事业创新发展。
李淑梅主任强调,要认清和把握大局大势,科学谋划“十三五”时期老龄事业发展,积极开展应对人口老龄化行动。要把握大局大势,围绕构建格局,明确新时期老龄工作对老龄委、办的角色定位。要把握大局大势,着眼新发展理念,指导老龄工作发展新实践。要把握大局大势,借力供给侧改革,克短补短,引领老龄事业发展新路径。
李淑梅主任要求,要全面推进2016年重点工作的落实。要做好中央领导指示批示精神的学习贯彻。围绕加强基层老龄组织机构建设、强化老龄机构职责、做好老年协会提档升级年活动三方面,切实加强基层老龄工作。认真做好老龄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编制工作,加快推进《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的立法工作。围绕全国老龄办和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重点,做好调查研究及成果转化。配合省政府做好养老服务宣传推介,认真做好“敬老月”和老年节的集中宣传,开展好“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加强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工作精气神,合力推动全省老龄事业在“十三五”时期起好头、迈好步。
于学臣副主任强调,要从三方面抓会议落实。要深入学习,凝聚共识抓落实。要突出重点,明确目标抓落实。要转变观念,提升能力抓落实。
会上,哈尔滨、牡丹江、大庆、鸡西、道里区、北安市、漠河县7个市地县区代表作了典型发言,各市(地)老龄办负责同志、综合处(科)及所辖一县、一区老龄办有关负责同志及省老龄办机关全体同志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