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政办〔2019〕58号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济源示范区管委会、各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提质是重大民生工程,能够有效改善居民的居住条件和生活品质,对进一步优化城市供给结构、激发投资消费活力、改善城市公共服务、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加强基层社会治理具有重要意义。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快推进我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提质,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调研河南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突出抓好城镇老旧小区设施改建配套、人居环境改造提升、居民服务改善优化、社区管理改进规范,促进城镇老旧小区居住条件环境显著改善、功能品质明显提升,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基本原则。
1.政府主导,居民参与。坚持“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理念,充分发挥政府组织引导作用,制定支持政策、标准和计划,协调各方共同参与。在尊重群众意愿的前提下,引导群众全程参与。注重创新模式,多渠道筹措资金,引入市场机制,形成“政府主导、政策支持、居民参与、市场运作”的工作机制。
2.以人为本,突出重点。坚持人民城市为人民,着力补短板、惠民生,重点解决严重影响居民安全和居住功能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着力完善城镇老旧小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适度改造提升建筑物本体和小区环境。
3.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科学确定改造标准,区分轻重缓急,量力而行。推行“一区一策”“一楼一策”,实行“菜单式”项目改造,广泛征求意见,力求设计方案精细、实用,确保改造质量。
4.统筹推进,综合提升。坚持改造提质与后续管理并重,推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提质与群众依法自治、历史街区保护、城市风貌彰显、社区经济发展、文明城市创建相结合,确保取得建设和谐家园、传承历史文化、展现城市特色、改善社区服务、提升居民素养的综合成效。
(三)工作目标。2021年6月底前完成2000年以前建成的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提质工作,实现城镇老旧小区设施配套、功能完善、环境整洁、管理到位的总体目标。
二、改造提质范围、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