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健全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中央财政决定安排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选择一批地区实施2022年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现就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地级市(含直辖市的区)以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地区党委和政府高度重视发展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在组织领导、设施建设、机构培育、政策扶持、人才队伍、资金支持等方面具有较好基础,有组织实施项目的强烈意愿和相应能力。
(二)申报地区的人口规模和老龄化程度、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地方财力等在本省份或周边地区具有代表性。
(三)对项目重点任务组织实施和居家社区基本养老服务制度机制建设的工作设想务实可行,具有一定前瞻性。
支持“十三五”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地区积极申报。
三、资金支持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