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关于我们

民政部关于印发《关于规范社会团体开展合作活动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


太和智慧养老管理软件系统助力您的养老管理
热线联系:18610556298(微信同号) 廖先生





中国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协会发起人:


        经审查,你们申请筹备成立中国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协会的条件符合《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同意筹备成立。请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的有关规定,自准予筹备之日起6个月内召开成立大会,通过章程,产生执行机构、负责人和法定代表人,完成筹备工作后向我部申请成立登记。


民 政 部     


 2012年9月30日



我要评论已有0条评论 共0人参与
最新评论
养老资讯
最新动态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