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司(局),全国老龄办,各直属单位:
根据中央纪委《关于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的指导意见》(中纪发〔2011〕42号)要求及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部署安排,部党组决定在部直属机关开展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并制定了《民政部开展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现将实施方案印发各单位,请认真执行。
附件:民政部廉政风险排查和评定说明
二○一二年五月三十一日
民政部开展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中央纪委《关于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的指导意见》(中纪发〔2011〕42号)要求及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部署安排,民政部决定在部直属机关全面推行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廉政风险防控管理,是将风险管理理论和现代质量管理方法应用于反腐倡廉工作实际,重点围绕监督制约和规范权力行使,紧密结合业务工作,突出重点岗位、重点环节,认真查找相关人员履行职责,在思想道德、岗位职责、工作流程、制度机制和外部环境等方面可能发生腐败行为的风险点及监督管理的薄弱环节,并采取前期预防、中期监控、后期处置、动态管理等措施,对预防腐败工作进行科学化、系统化管理,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和积极化解腐败风险的意识,降低行政风险、规范行政行为,把预防腐败的要求和责任落到实处。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的要求,以制约和监督权力运行为核心,以岗位风险防控为基础,以加强制度建设为重点,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在民政部直属机关构建权责清晰、流程规范、风险明确、措施有力、制度管用、预警及时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促进党员干部廉洁从政、规范从政,不断提高预防腐败工作及民政管理服务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保障民政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工作原则。
一是围绕中心。坚持把廉政风险防控与民政业务工作紧密结合,把廉政风险防控管理规范权力运行工作融入到业务工作全过程,促进民政事业健康发展。
二是突出重点。坚持把民政工作中涉及保障和改善民生的资金物资分配和管理使用、行政审批、行政执法、行政监督、项目建设、干部人事等领域作为防控的重点,把规范权力运行作为防控的核心内容,把提高权力运行的透明度作为防控的主要手段,把对权力运行的全程监控和有效降低廉政风险作为防控的主要目标。
三是统筹实施。坚持把突出重点与整体推进相统一,既要抓防控管理的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和关键环节,也要统筹规划民政权力运行的其他领域和环节,实现防控管理对部直属机关权力运行过程的全覆盖。
四是动态管理。坚持注重实效,实行动态管理,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调整、有关部门职责权限的变更、防控措施落实的效果和反腐倡廉实际需要,及时调整、完善廉政风险内容、等级和防控措施,加强对廉政风险的动态监控。
五是依靠科技。重视科技手段在廉政风险防控管理中的积极作用,依托电子办公、业务管理信息系统、信息发布等手段,建立有效的电子监控平台,推动民政信息的公开透明,提高廉政风险防控的信息化、科技化水平。
二、实施范围和工作目标
(一)实施范围。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在民政部直属机关全面施行,其他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参照实施。
(二)工作目标。
1.在今年5—6月份,集中用一个月左右的时间基本完成廉政风险排查、风险等级评定和相关防控措施的制定,初步建立覆盖各单位职责和权力运行的廉政风险防控管理系统。
2.在今后1—2年内有针对性地加强教育、完善制度、强化监督,将廉政风险防控管理的要求融入到各项业务工作流程中,建立起相对规范的廉政风险评估与防范机制、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机制、行政权力行使责任追究机制等,为廉洁自律、监督检查和公开透明等提供良好的制度保障,有效防控不廉洁行为的发生,最大限度地降低廉政风险。
三、工作步骤和主要内容
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按照以下步骤开展实施:
(一)准备和发动阶段(4月初—5月上中旬)。
1.加强组织领导。部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负责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廉政风险的查找和风险等级的审定工作。
2.资料准备和制定实施方案。部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称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分析研究各地、各相关部门,特别是地方民政部门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经验基础上,制定我部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3.动员部署和专题培训。在5月下旬召开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动员会;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专题培训,编印相关参考材料,发各单位参考。
(二)组织实施阶段(5月中下旬—6月中下旬)。
1.全面清理职权。各单位以处(室)为单元,按照“职权法定、权责一致”的原则,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文件,特别是按照“三定方案”的职责,采取岗位自查、单位内部互查和集体评议等方法,对依法确定的行政职权和内部管理权力进行逐项梳理,全面清理和确定各项职责,摸清权力底数,编制“职权目录”。“职权目录”主要包括权力名称、类别、行使依据、责任部门或岗位,确保权力行使合法有据。各单位负责“职权目录”编制,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后公开。
2.编制权力运行流程图。在清权确权和编制“职权目录”的基础上,由各单位针对各项职权,按照廉洁、效能、便民的原则,编制“权力运行流程图”,明确办理主体、条件、程序、期限和监督方式等,作为权力运行及监督的依据,确保程序公开、效率提高、简明清晰、方便办事。“权力运行流程图”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后公开。
3.分析查找风险点。围绕权力运行流程,认真分析查找权力运行过程中的履行职责、制度机制、思想意识、外部环境等方面比较突出和重要的廉政风险,填写廉政风险自查表。
4.评估确定风险等级。按照《民政部廉政风险排查和评定说明》,对排查出来的廉政风险点进行审核,按照一类风险和二类风险分别确定廉政风险点的风险等级。一类风险主要是涉及重大资金、物资分配使用、重大项目审批和实施、行政审批、行政监督、行政处罚,以及干部选拔使用、人员安置等权力行使中的风险;二类风险主要是涉及一般性资金、物资分配使用、单位财务、资产管理、项目管理和人员安排等权力行使中的风险。
5.制定风险防控措施。针对廉政风险点及不同风险等级,制定有针对性的风险防控措施,包括:一是对过于集中的权力,进行合理分解和科学配置,实现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二是对自由裁量权过大的权力,规范权力运行程序、细化自由裁量权标准;三是对制度缺失或不完善的,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规定并抓好落实;四是对思想道德方面的问题,通过专题学习、警示教育、廉政检查等,增强干部风险意识,提高廉洁自律的自觉性;五是充分利用现代科技和管理手段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控。
(三)评估检查阶段(6月中下旬)。
各单位要对风险防控成果进行评估,重点是围绕风险点查找是否准确、风险等级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