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民政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各司(局),全国老龄办,各直属单位:
《民政部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已经2017年第10次部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民政部办公厅
2017年6月12日
民政部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信息公开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对民政部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的社会监督,根据《彩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中的民政部彩票公益金(以下简称公益金),包括部本级彩票公益金和部补助地方彩票公益金。
第三条 公益金使用管理信息公开遵循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便民的原则,谁使用、谁分配、谁管理、谁公开,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第四条 各级民政部门、各申报公益金项目预算的民政部门内设机构和直属单位(以下简称项目单位)是公益金使用管理信息公开的责任主体。
第二章 公开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