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13
第二章 建设内容及项目构成. 15
第三章 建设规模及面积指标. 17
第四章 选址及规划布局. 20
第五章 建筑标准及有关设施. 2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条阐明制定本建设标准的目的和意义。
我国人口老龄化具有发展迅速、规模巨大、持续时间长的特点。到2020年我国老年人口将达到2.48亿,老龄化水平达到17.17%。许多年老体弱、患有慢性病或残疾的老年人,由于白天家中无人照顾,不仅生活质量低下,而且面临诸多不安全的风险因素。目前,我国生活自理能力部分受损,日常生活需他人照料的半失能老年人的数量接近两千万。在家庭规模和家庭照料资源日益缩小的背景下,如何依托社区满足这些老年人的照料需求,使他们能继续生活在自己熟悉的家庭和社区中,已经引起了政府和社会的广泛关注。
党和政府高度重视发展社区养老服务,《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老龄工作的决定》中明确指出“建立以家庭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社会养老为补充的养老机制”。全国老龄委办公室、发展改革委、民政部等十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意见》和《关于全面推进居家养老管理系统服务工作的意见》分别指出“要逐步建立和完善以居家养老管理系统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服务体系”,“要在城市社区基本建立起多种形式、广泛覆盖的居家养老管理系统服务网络”。
加强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设施的建设是贯彻落实养老服务“以社区服务为依托”这一政策精神的集中体现,是构建养老服务体系不可或缺的一个重要环节。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近年来得到了迅速发展,在满足社区老年人的日间照料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