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市政发【2012】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通化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驻通国省属企事业单位:
《通化市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实施方案》已经2012年6月12日市政府2012年第8次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O一二年七月十一日
为着力解决我市人口老龄化问题,切实满足广大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充分发挥养老服务业在服务地方经济、促进劳动就业和改善民生中的重要作用,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意见》(吉政发〔2012〕4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以人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宗旨,按照政府主导、政策扶持、社会参与、市场推动的总体思路,加大政府投入,强化政策引导,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全面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建立与我市人口老龄化进程相适应、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协调、统筹城乡的适度普惠型养老服务体系,使老年人生活得更加幸福、更有尊严。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因地制宜与统筹发展相结合、突出重点与适度普惠相结合、居家养老管理系统与机构养老相结合、规范管理与政策扶持相结合。
二、总体目标
到2015年,基本建立起以居家养老管理系统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支撑、信息技术服务为辅助,规模适度、结构合理,制度完善、管理规范,服务专业、运行高效,投资多元、城乡一体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城市居家养老管理系统服务网络覆盖城市所有社区,农村覆盖60%以上;日间照料服务基本覆盖城市社区和半数以上的农村社区;养老机构达到每千名老人拥有床位30张,使我市的养老服务业基本步入健康、规范、有序的发展轨道。
三、主要任务
1.建立健全居家养老管理系统服务网络。建立覆盖县(市、区)、乡镇(街道)和社区(村)三级居家养老管理系统服务网络,城市街道和社区实现居家养老管理系统服务网络全覆盖;80%以上的乡(镇)和60%以上的农村社区建立养老服务设施和站点。加快居家养老管理系统服务信息管理平台建设,全面掌握老年人及家庭成员的基本情况、健康状况和服务需求等信息,为有需求的老年人提供及时、便捷的服务。
2.大力开展居家养老管理系统服务活动。引导吸收社会各种服务资源和经济实体进入养老服务领域,有效聚合功能区域内的服务资源,重点开展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医疗康复、精神慰藉、法律援助等居家养老管理系统服务活动,对高龄、独居、失能等特殊老年群体,要采取低偿和有偿服务的方式,为有需求的老年人提供家庭陪护、基本生活照料、特殊护理、紧急援助等服务。社区要经常为老年人开展各项服务活动,形成体现居家养老管理系统特点、需求与服务对接、各类服务资源配置相对完整的居家养老管理系统服务保障体系,使居家老年人遇到的实际困难能够得到有效解决,生活和医疗服务得到基本保障。积极探索建设一批规模适度、功能齐全,满足老年人集中居住的老年宜居社区。
3.全面发挥居家养老管理系统服务功能。注重发挥居家养老管理系统服务机构在“信息服务、生活照料、医疗康复、文体健身、组织协调、紧急救助”方面的功能。推动农村居家养老管理系统服务大院建设,为农村老年人提供必要的室内外活动场所,组织开展适合老年人特点的文体活动,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结对帮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