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关于我们

浙江省温州市文成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完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


太和智慧养老管理软件系统助力您的养老管理
热线联系:18610556298(微信同号) 廖先生


文政发〔2012〕144号


各功能区,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单位:


  为贯彻《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完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浙政发〔2011〕101号),《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完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温政发〔2012〕29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我县养老服务工作,稳步推进各类养老福利机构建设,全面提升社会化养老服务综合能力。现就完善我县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一)总体要求。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满足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为目标,加快体制机制创新,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力度,全面构建与我县人口老龄化进程相适应、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协调,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资金保障与服务保障相匹配,基本服务与选择性服务相结合,政府主导、政策扶持、社会参与、市场运作,机构、社区、家庭、个人相互协调,覆盖城乡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让老年人老有所养、安享晚年,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二)工作目标。到2015年,全县城乡社区居家养老管理系统服务实现全覆盖,全面建立动态管理的养老服务需求评估系统、居家养老管理系统政府购买服务补贴制度;基本形成合理的养老服务设施布局;养老机构床位数达到老年人口总数5%以上,其中护理型床位占比不低于40%,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床位占比达到50%以上;县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和乡镇养老服务中心、社区居家养老管理系统服务照料中心三级管理系统和服务网络不断健全,养老服务管理实现标准化、规范化。


  二、科学制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发展规划


  (一)制定系统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总体发展规划和养老服务机构设施布点规划。结合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实际,以适度普惠为目标,从养老产业化的高度,制定养老服务事业总体发展规划,纳入我县国民经济、社会发展以及现代服务业和社区建设的总体规划。以我县“1856”发展新格局和农房集聚改造为契机,规划部门要将养老服务机构用房与医院、学校、菜场等社区配套设施作为同等重要的内容,列入城镇居住区配套用房,原则上按每百户15-20平方米建筑面积落实。充分利用现有资源,盘活存量资产,通过整合、置换或转变用途等方式,将闲置的医院、学校、村(居)办公楼、企业以及各类活动中心等设施资源改造用于养老服务场所。编制具有前瞻性、可操作性,体现县域特色的全县养老服务机构近期、中长期规划和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布局规划,明确规划选址、用地性质、建设时序、考核评价等内容,确保规划、计划、行动“三位一体”,全面推进我县养老服务机构科学、合理、可持续发展。


  (二)制定以护理型为主的养老机构规划。建立以护理型为重点、助养型为辅助、居养型为补充的养老机构模式。重点鼓励发展为失能老人、失智老人提供照护服务的养老机构,并给予相应的政策倾斜。现有福利院、敬老院等公办养老机构要通过设施改造、功能增强、质量提升,加快服务功能和服务方式转型。原则上每个乡镇都要建设1所以上以医疗康复和护理为主的养老机构,并逐步纳入当地医保定点机构。根据社会需求、市场推动的原则,积极稳妥、有序发展居养型养老机构。


  三、全面提升社区居家养老管理系统服务


  (一)积极发展社区居家养老管理系统服务照料中心。社区已建的居家养老管理系统服务站、“星光老年之家”要通过设施改造、功能提升,转型升级为社区居家养老管理系统服务照料中心或小型养老服务机构。到2015年,农村新社区基本建有居家养老管理系统服务照料中心。经验收合格的社区居家养老管理系统服务照料中心,财政用以奖代补的形式,一次性给予6万元的补助(含市财政2万元的补助)。县财政每年要安排资金给予运行规范的社区居家养老管理系统服务照料中心(含居家养老管理系统服务站、星光老年之家)经费补助。


  (二)鼓励发展居家养老管理系统服务机构。采取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委托、以奖代补等多种形式,鼓励和引导社会中介组织、家政服务企业等社会力量参与居家养老管理系统服务,重点扶持发展一批专

我要评论已有0条评论 共0人参与
最新评论
养老资讯
最新动态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