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全县敬老院的管理制度,提高工作人员的整体服务水平,镇坪县民政局围绕“敬老、爱老、尊老;人人讲卫生,人人爱清洁;团结互助,过好集体生活”这一人性化管理目标,于2012年7月制定了《镇坪县民政局敬老院管理目标和责任考核暂行办法》,并于2013年元月开始对全县三所区域敬老院进行了全面、严格的绩效考评制度。
考评方式方法分日常管理和日常督查两部分。
日常管理考核占70分由民政局组织考核小组,对敬老院制度建设、环境卫生、房间卫生、伙食安排、以副补院等老人的医、食、住、行、乐方方面面进行全面考核。
日常督查占30分,由县民政局领导随时随机对敬老院工作人员的日常工作表现进行检查。日常督查内容为上班、值班时间是否在岗在位;上班时间是否干私活;是否无故旷工;所在岗位工作是否完成等情况。凡日常督查中发现工作人员擅自离岗一次的扣除一天的绩效工资,擅自离岗两次的,予以解聘。
考评实行百分制打分,总分在90分以上(含90分)的为先进,奖励管理人员人均1000元;总分在80分(含80分)的为达标,奖励管理人员人均500元;79分到60分之间不奖不惩;60分一下的为不达标。凡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实行“一票否决制”,并追究责任人责任。
此考核办法的实施使各敬老院管理人员增强了时刻干好服务工作的积极性,又使敬老院管理人员能够明确工作缺陷,及时改进不足,有力促进了敬老院服务管理水平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