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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促进养老服务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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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政办发〔2019〕38号

各区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天津市促进养老服务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19—2021年)》印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9年10月12日

天津市促进养老服务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19—2021年)

  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建立与现代化大都市地位相适应的健康养老服务综合保障体系,依据《“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的通知》(国发〔2017〕1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9〕5号),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工作提出的“三个着力”重要要求和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结合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民行动相结合,加快完善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的养老服务体系,全面提升居家养老综合服务能力,进一步推动健康养老服务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养老服务需求。

  二、基本原则

  加强规划,统筹发展。整合政府部门、社会力量和市场资源,统筹健康服务、医疗服务、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大力推进健康养老服务市场化、产业化、社会化,实现协调可持续发展。

  健康引领,深度融合。牢固树立“健、医、养”融合发展理念,把促进健康的理念融入所有政策,推动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资源整合与分工合作,积极推进健康老龄化。

  保障基本,补齐短板。合理界定基本养老服务,整合配置公共资源,着力“兜底线、保基本”,统筹做好老年人经济保障、服务保障和精神关爱等制度安排。

  放开市场,激发活力。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注重发挥社会力量在健康养老服务领域的主力军作用,吸引国内外企业、社会组织投资,不断激发市场活力。

  三、工作目标

  到2021年实现以下发展目标:一是老年人健康生活水平明显提升。全市老年人健康知识与技能进一步普及,健康促进与教育体系建设取得明显进步,老年教育和文化体育活动经常化开展。全市人均健康预期寿命进一步提高,争取全国第一。二是老年人医疗保健水平明显提升。老年疾病防治与老年医疗保健机构建设取得明显进步,全市老年人重点慢性病规范管理率达到80%,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到80%。三是健康养老服务保障水平明显提升。97%的老年人享受优质便捷居家养老服务。老年日间照料服务中心(以下简称照料中心)增加300个。养老床位保持逐年增长,新增床位数1.4万张,总数达到8万张。四是健康养老服务市场更加繁荣。政策机制不断完善,发展环境更加宽松,社会资本参与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得到充分发挥。

  四、主要任务

  (一)健康支持体系

  1.提高老年人健康素养水平。整合卫生健康系统健康教育与促进资源,广泛开展老年人常见病及防治、老年营养改善、中医养生和健康保健宣传,普及老年健康素养基本知识和技能,促进老年人健康生活方式形成。(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2.加强老年疾病防治工作。将老年人常见病、慢性病预防纳入政府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重视对老年高危人群的干预和监测。加强主要慢性病老年人健康指导、管理与综合干预,到2021年,全市老年人重点慢性病规范管理率达到80%,高血压、糖尿病规范管理率达到80%以上。(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3.加强老年医疗保健机构建设。将老年医疗卫生服务纳入本市各级卫生事业发展规划。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区级医院和老年病专科医院等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服务机构建立签约服务机制。鼓励社会资本举办护理院、康复医院和提供临终关怀的医养结合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辖区内65岁以上常住老年人普遍建立健康档案。(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4.发展老年医疗卫生保健服务。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将老年人纳入签约重点人群。充分发挥中医药在保健、康复方面的优势,支持中医医疗机构提供中医药老年保健康复服务,进一步推广65岁以上老年人中医体质辨识服务,到2021年,目标人群覆盖率达到70%。(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二)养老服务体系

  1.建立居家为主的养老服务体系。巩固家庭养老基础地位,加快完善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城乡经济困难老年人全部纳入居家养老服务(护理)补贴范围。推广“互联网+养老”的智能居家养老模式。探索“物业服务+养老服务”模式,支持物业服务企业开展老年供餐、定期巡访等形式多样的养老服务。逐步建立以社区为平台、社会组织为载体、社会工作者为支撑的居家养老服务“三社联动”机制和以空巢、留守、失能、重残、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为主要对象的居家探访制度。调整照料中心职能定位,加快推进社会化运营改革,由养老机构、社会组织和企业承包运营服务,新建的要全部实行,原有的要逐步实现。延伸照料中心服务功能,向居家的行动不便、空巢和失能老年人延伸服务。到2021年,社会力量兴办的照料中心达到80家,社会化运营的照料中心新增300个。(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市场监管委、市卫生健康委、市残联、各区人民政府)

  2.提升养老机构服务质量。贯彻落实国家和本市养老服务有关标准,稳步推进机构养老服务规范化建设,提升养老服务整体水平。推动市级公办养老机构建设,新建、改扩建养老床位1440张。持续开展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推进质量隐患整治工作,健全养老机构安全监管机制。实施民办养老机构消防安全达标工程。(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应急局、各区人民政府)

  3.健全农村养老服务网络。推进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敬老院)法人登记工作,实施提升改造工程。统筹城乡照料中心建设,扩大农村照料中心比例,推动农村养老服务提质升级,探索适合农村的综合养老服务模式。(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委、市财政局、有农业的区人民政府)

  (三)健康养老产业体系

  1.积极拓展服务领域。引导养老服务企业和机构优先满足老年人基本服务需求,拓展养老服务内容,鼓励和引导相关行业积极拓展适合老年人特点的文化娱乐、体育健身、休闲旅游、健康服务、法律服务、精神慰藉等服务。加强残障老年人专业化服务,对接老年旅游需求,发展适合老年人的自驾车、房车露营和邮轮旅游,繁荣养老服务消费市场。(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体育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司法局、市残联)

  2.开发老年产品用品。围绕适合老年人的衣、食、住、行、医、文化娱乐等需要,引导企业积极开发康复辅助器具、食品药品、服装服饰等老年用品用具和服务产品。(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委、市药监局、市民政局、市残联)

  3.发展智能健康养老。加强老年辅助技术、智能服务机器人研发和推广应用。支持企业突破一批智能健康养老终端核心关键技术,开展医疗健康电子产品和系统的研发,促进健康保健、居家养老等智能终端与系统的完善。推动企业和养老服务机构对接,充分运用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创新健康养老服务模式。(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

  (四)规划建设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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