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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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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河南省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
(2011—2015年)的通知
 
豫政办 〔2012〕75号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河南省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1—2015年)》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二年五月八日
  

河南省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
  (2011—2015年)

  为适应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需要,强化社区自治和服务功能,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河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国家《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1—2015年)》精神,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现状和面临形势
  社区服务体系,是指以社区为基本单元,以各类社区服务设施为依托,以社区全体居民、驻区单位为对象,以公共服务、志愿服务、便民利民服务为主要内容,以满足社区居民生活需求、提高社区居民生活质量为目标,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主导支持、社会多元参与的服务网络及运行机制。
  目前,全省有4085个城镇社区、4.76万个建制村(社区)。“十一五”期间,我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十一五”社区服务体系发展规划》,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取得显著成效。一是社区服务设施数量不断增加,覆盖面扩大。在全省4085个城镇社区中,97%的拥有自有、划拨或长期租用的办公及服务用房,其中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上的占41%;57.3%的有图书室,57%的有1处以上的居民公共活动场所,绝大多数街道、社区配置了微机等电子办公设备;各社区都组织开展了各类社区服务。二是社区服务队伍进一步壮大。全省社区服务中心(站)有从业人员6.8万人,开展社区服务项目1.66万个;成立社区志愿服务组织6800多个,有社区志愿者23.7万人,已初步形成由专兼职工作人员和社区志愿者共同组成的社区服务队伍。三是社区服务的对象和内容得到拓展。服务对象已从老年人、残疾人、优抚对象等困难群体扩展到全体社区居民;服务内容从社会救助延伸到就业服务、卫生和计划生育、社区治安、文化教育和体育等领域。四是新型社区服务机制初步建立。基层政府和居委会独自提供社区服务的传统格局有所改变,企事业单位、驻区单位、社区民间组织、社区居民共同参与社区服务的局面正在形成。社区服务方式方法得到改进,方便快捷的生活服务圈逐步形成,“阳光超市”、“慈善超市”等新型服务方式的作用日益显现,“一站式”服务不断推广,信息技术逐步应用于社区服务。
  总体而言,我省社区服务体系建设仍然处于初级阶段,城乡社区服务发展失衡问题突出,农村、城镇的社区服务发展滞后,社区服务设施总量供给不足,60%的城市区、53.2%的街道未建社区服务中心,100个城市社区没有办公服务用房,323个城市社区办公服务用房面积不足50平方米,650个城市社区办公服务用房面积不足200平方米,59%的城市社区服务站面积不足300平方米,91.3%的农村社区没有综合服务设施。社区服务项目较少,水平不高,供给方式单一。社区服务人才短缺,素质偏低,结构亟待优化。社区服务体制机制不顺,缺乏统一规划,保障能力不强,社会参与机制亟待完善。
  “十二五”时期,随着我省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和新型农业现代化的快速推进,城乡基层社会正在发生深刻变化,社区服务体系建设面临难得机遇和重大挑战。一方面,我省经济社会快速发展,财政保障能力逐步增强,基本公共服务体系逐步完善,各级党委、政府对社区发展高度重视,为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提供了有利条件。另一方面,社会转型、企业转制和政府职能转变,越来越多的“单位人”成为“社会人”,大量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向社区转移,社区居民的服务需求日趋个性化、多元化,社区的“兜底”功能作用日趋明显,加强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势在必行。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建设中原经济区的总体要求和战略部署,立足省情、加快发展,逐步建立面向全体社区居民,主体多元、设施配套、功能完善、内容丰富、队伍健全、机制合理的社区服务体系,把城乡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
  (二)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服务居民。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社区居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居民的服务需求作为导向,把居民满意程度作为检验工作成效的第一标准,真正把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成为服务居民、造福居民的民心工程。
  2.统筹城乡,整体推进。统筹城乡社区服务体系规划、服务设施建设、服务资源配置、服务队伍建设、服务产品供给,推动建立城乡统一的社区公共服务制度,促进城乡社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整体推进城乡社区服务资源共享、组织共建、队伍共管,逐步形成以城带乡、以乡促城、优势互补、共同提高的局面。
  3.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发挥政府在规划制定、政策引导、资金投入、监督管理等方面的主导作用,确保社区服务的公益性和便民利民特点,增强社区服务可持续发展能力。大力培育和发展各类公益性、服务性、互助性的社会组织,鼓励和支持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和社区居民参与社区服务,发挥多元主体在社区服务体系建设中的作用。
  4.资源整合,共建共享。充分发挥现有服务设施和网络作用,大力整合与社区服务设施建设有关的资金、项目和资源,最大限度地降低社会成本,防止资源浪费。加强社区服务体系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科学高效的社区服务管理运行机制和共驻共建机制,发挥综合效益,增强服务功能。
  5.全面发展,突出重点。既要整体推进、全面发展,又要着力加强薄弱环节、解决关键问题,大力推进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完善社区服务功能、社区信息化、开展社区特色服务和精细化服务等工作。
  6.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既要全面谋划、科学布局、注重长远、整体推进,又要从实际出发,根据经济发展水平、自然条件和居民需求,有针对性地、分阶段、有重点地组织开展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既要把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的普遍性、规律性特点,又要区分不同情况,分类指导,突出特色。在城市社区,着力完善社区服务体系,增强社区服务功能,提高社区服务水平;在农村,着力加强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搭建社区服务平台和载体。
  (三)发展目标
  从我省实际出发,按照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健全新型社区管理和服务体制,强化社区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到2015年,初步建立较为完善的社区服务设施、服务内容、服务队伍、服务网络和运行机制,农村社区服务工作有序推进。
  1.合理配置社区服务设施。力争到“十二五”末,城镇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达到90%以上,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达到60%以上,每百户居民拥有的社区服务设施面积不低于20平方米,基本建成以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为主体、各类专项服务设施相配套的综合性、多功能的社区服务设施网络。确保每个街道拥有1个面积不低于1000平方米左右的综合性社区服务中心,每个城市社区拥有1个面积不低于300平方米左右的社区服务中心(站),每个乡镇建设1个建筑面积不少于500平方米的乡镇综合性社区服务中心,每个“一村一社区”型农村社区综合性服务中心(站)建筑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每个“几村一社区”型农村社区综合性社区服务中心(站)建筑面积不少于800平方米,撤并、整合村庄新建农村新型社区的综合性社区服务中心(站)建筑面积一般不少于1000平方米。每个社区建有1处面积适当的室外活动广场,并配备必要的体育健身、文化娱乐设施设备。积极推进社区服务信息化建设,60%以上的县(市、区)建有社区综合服务信息平台,80%以上的社区具备信息化服务能力。
  2.优化社区服务内容。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到所有城乡社区,群众性互助和志愿服务制度化,社区专业服务和商业服务比较发达,基本建立公共服务、志愿互助服务、商业性便民利民服务有效衔接的社区服务体系。
  3.壮大社区服务队伍。提高社区服务人员的专业化、职业化水平,鼓励高校毕业生、复转军人、社会工作者等社会优秀人才从事社区服务工作,大力推行社区志愿者注册登记制度。“十二五”期间新增社区服务从业人员10万人,每个社区至少拥有1名大学生或1名社会工作专业人员,80%以上的社区党员和30%以上的社区居民参与社区志愿服务活动,基本建立一支专业素质较高、服务能力较强、社区居民满意的社区服务队伍。
  4.健全社区服务体制机制。健全社区组织,理顺社区内外权责关系,完善政府部门间的协调机制、政府与社区之间的合作机制、社区组织之间的互动机制,优化社区服务发展的制度环境。支持引导社区自治组织、各类社会组织、志愿者参与社区服务。力争到“十二五”期末,60%以上的居民委员会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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