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标143-2010
主编部门:民政部;批准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改委;
施行日期:2011年3月1日。
前 言
《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标准》是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有关文件的要求,由民政部组织有关单位共同编制。
编制过程中,编制组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老龄工作的决定》、《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社区服务工作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在全国不同地区进行了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总结了各地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的经验教训。在此基础上,对大量资料进行了科学的论证与分析,形成了标准征求意见稿。经广泛征求有关方面的意见、反复修改形成了送审稿,经专家审查会通过后,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报批稿,并经有关部门批准发布。
本建设标准共分五章,包括:总则、建设内容及项目构成、建设规模及面积指标、选址及规划布局、建筑标准及有关设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2010年11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的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工程项目决策和建设管理水平,充分发挥投资效益,推进我国养老服务事业的发展,制定本建设标准。
第二条 本建设标准是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项目决策和合理确定建设水平的全国统一标准,是编制、评估和审批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项目建议书的依据,也是有关部门审查工程初步设计和监督检查建设全过程的重要依据。
第三条 本建设标准适用于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的新建工程项目,改建和扩建工程项目可参照执行。
本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