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服务设施建设(25分)
1、居家养老管理系统服务机构应有独立的场所,机构设施建设符合《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配备相应的设施和器材,完好率达90%以上;配备相应的消防设施,确保老年人人生安全。(10分)
2、有室内外活动场所,服务中心使用面积在250平米以上、服务站使用面积在150平米以上。配有餐饮室、休息室、阅览室、文娱室、康体室、谈心室等用房。(10分)
3、依托社区卫生服务站,建成养老服务医疗网络,为老年人开展医疗、康复、护理、健康教育、保健咨询等活动,建立老年人健康档案。(5分)
二、服务队伍建设(10分)
1、居家养老管理系统服务中心(站)必须拥有一名具有一定文化素质,能熟练操作电脑,工作责任性强的人员具体负责居家养老管理系统工作,同时须配备2名以上专(兼)职助老服务人员,为前来活动的老年人提供服务。(5分)
2、有三支以上的志愿者、义工队伍,定期或不定期为社区内有居家养老管理系统需求的家庭提供各种养老服务。(5分)
三、服务内容建设要求(20分)
1、针对老人不同需求为老人提供日间托管、医疗保健、家政保洁、代购代缴、配餐送餐、家居维修、健身娱乐、应急救助等基础类服务;并适当开设具有本社区特色的服务项目(1—2项)。(10分)
2、居家养老管理系统服务中心(站)在开展服务活动、整合资源时,必须与各服务机构或个人签订服务协议,明确服务内容、收费标准及服务质量要求等款项,采用低偿、无偿形式为社区内有居家养老管理系统需求的老年人提供各种服务。(10分)
四、服务制度建设(30分)
1、制订各项居家养老管理系统管理制度并张榜公布,落实安全责任制,做到分工职责明确。(10分)
2、掌握社区内享受无偿、低偿、有偿服务的老年人情况,建立老年人基本情况评估机制,确定服务等级。(5分)
3、向老年人张榜公布居家养老管理系统服务内容,明确各种服务收费标准,公开监督投诉电话。(5分)
4、建立服务双方协议文本台帐、服务工作日记台帐、服务质量检查考核台帐,台帐资料完整齐全。(10分)
五、服务成效建设(15分)
1、享受居家养老管理系统服务的老年人占本辖区老年人的比例达80%以上。(5分)
2、积极推进政府为老年人购买居家养老管理系统服务补贴工作,确保享受对象应享尽享。(5分)
3、在辖区老年人中进行服务满意度抽样调查,老人满意率达95%以上。(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