彬民发〔2013〕30号
彬县民政局
关于加强农村基层老年协会规范化建设
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
为了贯彻落实“全国基层老年协会规范化建设经验交流会”和省市老龄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农村基层老年人协会,在“两个文明”建设和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等方面的积极作用,进一步加强基层老龄工作,推动我县农村老年协会规范化建设,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意义重大,势在必行。
加强农村老年协会建设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需要;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也是做好农村老龄工作的需要。农村老年协会是老年人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教育、自我维权、自我娱乐、自我互助、自我发展的老年人群体自治组织,农村老协及其成员是做好老龄工作最基本最直接、最有效的力量和最重要的组织基础,是党和政府联系、团结老年人的桥梁和纽带,是农村老龄工作的重要组织载体,也是开展老龄工作的有力抓手。因此,全县13个镇和247个村都要成立老龄工作领导小组和老年协会,各镇农村(居委会)老年协会总数要达到行政村总数的100%,其中建立农村老年协会规范化示范点达到60%以上(省级20%、市县级40%);每个镇要建成农村居家养老管理系统服务中心3-5个。
二、高度重视,精心指导。
农村老年协会是老年人发挥余热,参政议政的主要平台。党的十八大指出,要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大力发展老龄服务事业和产业。老年协会是老龄工作的基石,只有建立健全老龄基层网络,才能确保老龄工作顺利开展。各镇要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调整工作重点,狠抓农村老年协会组织建设,建设老年协会活动阵地,指导老协开展各项工作;要采取有效措施,大力推动基层老年协会规范化建设,努力完成《彬县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十二五”规划》的目标任务。
三、以点带面,整体推进。
各镇要积极借鉴外地老协建设的先进经验,争取各级领导和社会各界的支持,营造有利于老年协会建设的良好氛围。各镇要在已建成互助幸福院的村先行试点,逐步推开;及时培养、发现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引导、辐射作用,促进老年协会健康发展。对成绩突出的老年协会进行评比表彰,推动全县老年协会规范化建设。
四、规范建设,动态管理。
老年人协会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活跃老年人文化生活、促进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积极的作用。为了推动老协健康有序发展,各镇要尽快对老年协会实行登记和备案,并对农村老协规范化建设进行摸底统计,建立老协建设动态管理台账,准确掌握老协建设发展动态。各镇要认真准确填写老协登记表和备案表,并及时上报。
五、健全组织,配强人员。
基层老年协会注重挑选德高望重、有工作经验,又愿意为老年人服务,热心老龄事业的“老长辈、老干部、老党员、老教师,及有水平有一定组织才能和社会活动能力的老年人”担任会长、副会长、秘书长或理事(成员),一般由5-9人组成,也可设名誉会长,常务会长等。要常态化履行职责。
六、解决场地,建章立制。
老年活动室要和农村互助幸福院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利用现有资源,要经常集中农村老年人学习、娱乐、健身、协会办公、议事。老年协会结合自身实际,为老年人开办老年学校、阅览室、娱乐室、健身房、文化体育等活动。同时,要制定老年协会章程,建立各项制度。
七、规范管理,发挥作用。
要建立健全各项老年工作基础资料“三册六薄"。“三册”即:老龄工作领导小组花名册、老年协会花名册、60岁以上老年人花名册;“六薄”即:会议记录薄、走访慰问记录薄、开展活动记录薄、好人好事记事录薄、老年人健康记录薄、为老服务记录薄等。从而使老龄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轨道。积极创造条件,充分发挥老年协会在经济发展上发挥作用;在维护社会稳定上发挥作用;在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上发挥作用;在关心教育下一代上发挥作用。
八、经常活动,搞好服务。
老年协会规范化建设是一项长期的工作,绝不能流于形式,要常抓不懈。要按照“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的老龄工作方针,抓机制,形成组织网络;抓阵地,搭建活动平台;抓队伍,配好领导班子;抓制度,推行规范管理。充分发挥老协在居家养老管理系统服务等方面的作用,以农村互助幸福院为依托,以老年协会为支撑,积极开展各种服务活动,真正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乐、老有所为”的社会养老敬老爱老助老新格局。
附:1、老年协会申报表
2、老年协会备案表
3、老龄工作领导小组及老年协会成员名单
4、老年人活动室基本信息登记表
彬县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