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本文梳理了不同省份社会资本进入养老服务行业支持政策的典型经验与做法,包括进一步明确水、电、气、热价格执行办法,出台鼓励政策引导大学生从事养老行业,出台激励政策优待养老行业从业人员,给予养老机构和养老项目贷款支持和贷款贴息,给予养老机构建设补贴和运营补贴,实施“以奖代补”制度,结余可以一定程度的提取,产(股)权份额可以转让、继承、赠予,设立养老产业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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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明确水、电、气、热价格执行办法
在实行阶梯价格制度方面,2014年河南省发布《关于认真落实国家鼓励类服务业和养老机构用水、用电、用气、用热价格政策的通知》,明确规定:已实行阶梯价格制度且明确合表居民用户价格的,养老机构用水、用电、用气、用热价格按合表居民用户价格执行;未明确合表居民用户价格的,按居民生活第一级价格执行。未实行阶梯价格制度的,均按现行居民生活类价格执行。
在分表计量方面,广东省在2014年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加快社会养老服务事业发展意见的价格优惠政策的通知》中,对于相关政策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给出了明确说法。
第一,在用水、用气方面,如果没有进行分表计量,应该为养老服务机构设置计量分表,以便准确计量相应费用。对个别合署办公且无法安装分表的养老服务机构,可根据广东省用水定额及养老服务机构床位进行核定。
第二,在用电方面,养老服务机构用电执行居民合表用户电价,实行分表计量。对未进行分表计量的养老服务机构应尽快进行分表计量改造,暂时不具备改造条件的,可按比例计算电费。
例如租赁物业的养老服务机构可以过去一年用电量占租赁业主用电量的比例,或经营面积占租赁业主面积的比例,作为分摊用电量的系数,以此推算用电量;该部分用电量执行所在价区的居民合表用户电价,其他用电量仍按租赁业主用电原分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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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台鼓励政策引导大学生从事养老行业
1.支持学校开设养老服务相关专业。
从全国各省份的政策文件来看,虽然有不少的省份均提到支持学校开设养老服务相关专业和课程,但是,真正专门出台文件的只有山东省。
2014年山东省发布了《关于对院校设立养老服务专业补助资金申请审批的公告》,在这个政策文件中明确“经教育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准设立养老服务专业、连续招生两年以上、能够开展正常教学的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可以申请补助。
2014年发布的《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意见》明确指出,“从2014年起连续3年,完成招生计划要求、连续独立招生和开展正常教学的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院校,完成招生计划要求、连续独立招生和开展正常教学的,省财政给予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每年奖励名额不少于6所”。
2.对从事养老行业的毕业生在经济上给予奖励。
各地为了鼓励毕业生从事养老事业,出台了很多的政策,在经济上给予奖励,各地的条件不太一样,主要包括以下两个方面:
助学贷款和学费补偿。安徽的政策规定,对大中专毕业生在养老机构从事养老护理工作满3年以上的,给予一定比例的助学贷款代偿和学费补偿。甘肃的政策规定,对与社会办养老机构签订5年以上正式劳动合同且在岗工作满一年的人员,按学制给予逐年返还全额学费。
一次性入职奖励/补助。安徽规定,对工作满4年并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给予一次性奖励。
江苏规定,对在省内连续从事养老护理岗位工作满5年的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由县级以上地方财政给予一次性入职奖励。
辽宁规定,从2015年起,对老年服务与管理、老年护理等专业方向的毕业生进入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就业满5年的,省、市、县级财政给予一次性入职奖补。
宁夏规定,对与符合条件的养老服务机构签订5年以上劳动合同、实际工作满3年的,一次性给予6000元补助。
河北规定,毕业生与养老机构签订5年以上劳动合同、从业满2年,省级财政一次性给予2000元补助;从业3年以上,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后,省级财政给予一次性补助3000元。
山东2016年的文件规定,本科生、专科生与养老机构签订5年以上劳动合同,实际工作满3年后可分别获得2万元和1.5万元一次性补助。
需要注意的是,在一次性奖补方面,出台相关规定的省份基本上都是在某一个政策文件中提及这个事情,基本的条件包括签订若干年的合同、工作若干年,有的省份明确了什么专业或什么专业方向的毕业生,还有的省份体现了本科生与专科生的差异。
在一次性奖补方面值得其他省份学习的是浙江,浙江在2013年出台了《浙江省老年服务与管理类专业毕业学生入职奖补办法》,这个文件到期以后,浙江又在2017年出台了《关于“十三五”期间延续老年服务与管理类专业毕业学生入职奖补办法的通知》。两个文件明确了奖补对象的条件和奖补标准。
浙江省老年服务与管理类专业毕业学生入职奖补办法
3.其他鼓励性政策。
从各地的政策文件来看,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相关补贴。安徽规定对从事养老服务的就业困难群体和大专院校对口毕业生,按规定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上海规定为养老护理类相关专业的学生提供生活补贴。
创业资助和政策支持。广东规定对在校及毕业5年内的普通高等学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学生,可给予一次性创业资助;江西规定鼓励高校毕业生创办养老机构,按规定给予就业创业政策支持。
免费培养和学费减免。上海规定继续开展养老服务相关护理类专业中职生免费培养,为养老护理类相关专业的学生提供学费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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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台激励政策优待养老行业从业人员
1.对持有相关职业资格证书的给予一次性补贴。
广西规定对取得国家养老护理员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并在养老机构护理岗位连续从业两年以上的人员,分别给予每人500元、1000元、2000元、3000元的一次性从业奖励。江苏对于养老护理员有同样的一次性补贴。
山东规定对取得国家养老护理员技师、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后,在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护理岗位连续从业2年以上的人员,分别给予每人2000元、1500元的一次性补助。
2.对参加相关培训的给予补贴。
山东规定省政府有关部门组织开展高级养老护理员和养老机构管理人员培训,省财政按每人2000元补助。
天津根据取得证书的级别不同,给予不同额度的培训补贴,2007年天津出台文件规定,对取得“养老护理员”“家政服务员”初级职业资格证书的,由各区县民政部门给予每人200元的一次性培训补贴,对取得“养老护理员”“家政服务员”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再给予每人100元的一次性培训补贴。
3.给予特殊岗位津贴。
内蒙古规定对于初级、中级、高级养老护理员给予每人每月300元、500元、900元的特殊岗位津贴。
4.免费培训贫困地区农村转移劳动力并向养老机构输送。
山西出台专门的文件对于深度贫困县的农村转移劳动力进行养老护理岗位免费培训,2017年共为10个深度贫困县免费培训养老护理员2000名。对培训合格并取得护理员资格证的农村转移劳动力,山西省民政厅委托山西省老年公寓向全省养老机构及北京、上海等城市养老机构推荐并输送。
5.给予工资待遇优惠。
河北规定养老护理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证书与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颁发的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能等级证书相衔接,公办养老机构持有证书人员享受与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同等的工资待遇。
6.优先申请公共租赁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