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养老资讯 > 山西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政策今年全省统一
在规范完善省级统筹统一养老保险政策方面,进一步明确规范了参加企业养老保险人员的参保范围,统一了缴费比例和基数。从1月1日起,单位为16%,个人为8%;城镇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为20%。单位缴费基数为本单位参保职工的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之和。
在基金统收统支管理方面,加强了基金的统一调度和使用。从1月1日起,全省征收机构征收的养老保险费统一上解至省级社保基金财政专户;需支付的养老保险待遇支出,由省财政按月下拨省社保局,分级下拨至各市、县(市、区)经办机构用于养老金社会化发放。
在统一经办管理和服务方面,出台全省统一省级统筹业务经办流程,实现参保登记、权益记录、转移接续、待遇领取等方面的全省统一。按照“窗口统一受理、内部流转办理、限时办结、统一反馈”的经办服务模式,为参保人员提供高效优质服务。
目前,全省统一集中的信息系统建设基本完成,调试工作正在进行中。预计1月中旬,将对全省的数据进行迁移和系统功能测试,2月1日实现系统上线运行。届时,全省养老保险可实时进行联网经办、异地通办,实现人社、财政、税务等部门互联互通,推进信息系统跨层级、跨部门数据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