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和养老网讯:近日,为加快青田县养老服务业发展,该县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新政策。新政策主要对居家养老管理系统服务、养老机构建设、农村养老服务、人才培养、医养给合等方面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并提出了新的发展目标。到2020年,全面构建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基本形成“9643”的养老服务总体格局,即96%的老年人居家接受服务,4%的老年人在养老机构接受服务,不少于3%的老年人享有养老服务补贴。完成“1+5+200”体系建设,即完成1个县养老中心、5个区域性养老服务机构和200个城乡居家养老管理系统服务照料中心的建设,每千名老年人拥有社会养老床位达到50张,其中机构床位数不少于40张。同时从财政支持力度、养老服务补贴制度、从业人员工资待遇等方面给予提高和完善。
一是提高居家养老管理系统服务照料中心补助标准。建设补助从2万元提高到3-5万元,运行经费从0.6万元提高1-3万元。
二是鼓励民间创办养老机构。民办养老机构的奖励补助政策根据《关于鼓励民间资本参与社会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青委发〔2014〕32号)号文件执行。
三是实施政府购买服务。非营利性护理型和助养型民办养老服务机构,接收半失能(智)、失能(智)老人,给予每张每年1000元、2000元的运营补助。对城乡低保和低保边缘家庭的失能(智)老人、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接受民办居家养老管理系统服务组织服务的,政府给予一定的居家养老管理系统服务支持。
四是健全从业人员薪酬保障制度。各类公办养老服务机构、养老服务组织的平均薪酬参照我县行政事业单位编外人员工资标准执行。同时建立了从业人员的技术和岗位补贴制度。
五是扩大养老服务补贴对象范围。将低保边缘户家庭中的失能(智)的老年人纳入政府养老服务补贴范围,标准按照一类补贴对象标准的50%给予补助。新政策实施后,2015年该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支出将增加300多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