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总体来看,我省养老服务工作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养老服务工作还处于起步阶段。保障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法律制度体系还不够健全,一些制度还有待于细化,一些政策还需要强化落实。养老服务领域的改革创新意识还不够强,政府引导、社会力量为主、市场有效配置资源的养老服务业发展机制还在建立完善之中。对人口老龄化的准备不足,宣传不够,全社会的养老消费意识还比较淡薄。
二是设施不够完善。现有的养老服务床位,主要是为“五保”老人、“三无”老人、重点优抚对象中的老年人服务的,服务社会老人床位,特别是机构养老床位和社区老年人养护床位还非常缺乏。我省现有社会养老床位中,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休息床位占12.6%,农村互助幸福院床位占45%,机构养老床位占42.4%,其中,护理型床位仅有0.2%左右,医养结合型护理床位严重不足。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还没有达到人均0.1平方米的建设标准,现有养老服务设施及设备符合老年人建筑和无障碍标准的也很少,相当比例的城乡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档次还比较低,需要加快进行改造升级。
三是养老服务业发展还有巨大空间。一直以来,民政部门所开展的只是保障特殊困难群体的“兜底性”养老服务,只能够满足特困老年人最基本的生活需求,也就是养老服务事业。一般地讲,老年服务业包括了老年人生活照料、产品用品、健康服务、体育健身、文化娱乐、老年教育、金融服务、旅游休闲等多个老年产业,未来的老年人不仅要解决好老有所养的问题,还要解决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等多方面的需求,养老服务业需要新开拓的领域还非常广阔,发展的空间非常广阔。
三、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目标任务来看,需要转变思路、更好地发挥社会力量的主体作用
根据我省人口老龄化和养老服务工作发展情况,未来几年到2020年,根据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我省将着力构建覆盖领域更广、服务层次更高、服务手段更优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这个养老服务体系,从功能上说,是一个以居家为基础、以社区为依托、以机构为支撑,并且是功能完善、数量充足、规模适度、覆盖城乡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从覆盖面讲,就是使达到标准的养老服务设施覆盖所有城市社区、90%以上的乡镇和60%以上的村,并且使每千名老年人拥有的养老床位达到35张以上,护理型床位占养老服务机构总床位的比例达到20%以上;从建设目标来看,要基本建成90%左右的老年人可居家养老管理系统,6%左右的老年人能得到社区养老服务支持,4%左右的失能老年人拥有社会养老床位的养老服务保障体系,为了便于大家理解记忆,我们把它称为“9064”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目标。
与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全省养老服务业建设目标任务相比,目前我省机构养老床位缺口在1.65-2万张左右,护理型(医养结合型)床位缺口在3000张以上,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需求量在30万平方米以上。据保守测算,到2020年,养老服务业需要8万个以上就业岗位,有70万以上的老年人